融媒问政丨小区楼顶成了“私人菜园”,引邻居不满!这事儿,您怎么看?

贵阳网·甲秀新闻讯不少业主喜欢利用小区楼顶天台种点瓜果蔬菜,享受田园乐趣,可这样的“开心农场”却让邻居们“不开心”。

近日,家住云岩区中建华府的王先生就向融媒问政平台反映,楼顶天台种菜的泡沫箱不仅“霸占”公共空间,而且又脏又乱。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建华府E1栋一单元楼顶上种植蔬菜、花草。

楼顶变菜园,居民各有观点

3月中旬,记者来到中建华府E1栋一单元楼顶,放眼望去一片绿意盎然,近千平方米的天台被大小不一的泡沫箱、花盆占据了三分之二的面积。栽种的蔬菜主要以大白菜、葱、蒜苗为主,部分泡沫箱中盛满了青绿色的水且有虫卵。

中建华府E1栋一单元楼顶上种植蔬菜的其中一角。

正在楼顶为蔬菜浇水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在天台上种菜的,基本上都是像我这样六七十岁的老人,我被儿子从农村接到城市后就一直闲不住,来天台上种种菜,打发打发时间。”

对于楼顶种菜的问题,有居民认为“应该制止”,因为占用公共空间不合法,也有居民认为“无所谓,挺健康”。

该栋住户王小姐就是“支持派”。她认为楼顶种菜,不仅可以吃上新鲜蔬菜,还能享受到田园乐趣,绿色又怡情。

而小区住户许女士则表示反对,“因为我家住在单元楼的高层,随着天气越来越热,会闻到腐烂菜叶和沤肥的臭味,有时还有小蚊虫。”许女士还担心,天台还有风机、电梯机房、避雷管网等公共设施,若长期浸水,天台上的电路设施是否会有危险。

中建华府E1栋一单元楼顶上种植蔬菜的其中一角。

部门物管多次劝导,部分业主主动清理

对此,记者联系到服务中建华府小区的物业筑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服务中心经理席江告诉记者,因为之前接到小区居民反映,物业工作人员已做过摸排工作,在楼顶种菜的业主共涉及9家住户,“我们也挨家挨户上门劝导,但因为我们没有执法权,管理起来比较困难。”席江说。

接居民反映后,3月12日,云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营路中队的执法人员也前往现场核实、劝导,并下达整改通知书。

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

“天台属于公共区域,为全体业主所有,肯定是不允许被业主私自占有的。”云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王强表示,《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也规定,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不得搭建房屋、堆放杂物。

经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物管、居委会多方的协调,部分业主自行将天台上的菜箱进行清理,但仍然有部分业主不愿配合。

律师观点:天台为业主共有,不应私自占用

对于这一问题,问政记者采访了北京德恒(贵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何贝利。何贝利表示,天台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为业主共有,不应该私自占用。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同时,何贝利还提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何贝利表示,如果处理后效果仍然不佳,业主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诉占用的业主,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楼顶种菜,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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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任璐瑶

编辑:姚自雨

统筹:赵子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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