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速递!南明区曝光一批交通违法案例!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现曝光一批近期南明区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案例,以此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安全行车。

认为58元代驾费贵,冒险“醉驾”不料被举报

2023年4月13日晚上9点左右,天气突变暴雨将至。南明交警五中队辅警在辖区内开展恶劣天气路面巡逻工作。当他们巡逻到朝阳洞路与南厂路口交叉口,接到一名代驾师傅的举报。该代驾师傅称,附近一名轿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车,并出示了一段手机视频作为证据。于是,两名辅警立即找到被举报车辆将驾驶人控制,并通知附近巡逻的民警前来处理。


(资料图片)

酒驾现场

经进一步调查,驾驶人徐某在南厂路某饭店吃饭时饮酒,在代驾师傅驾车送徐某途中,徐某认为58元起步价过高,中途让代驾师傅离开,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因此,代驾师傅录下了徐某驾驶车辆的视频并向辅警举报。

当民警对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徐某全程拒绝配合,于是民警将其带至贵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提取血样进行鉴定。结果显示,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70.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后台查询,民警还发现徐某曾于2020年7月因酒后驾车被贵阳交警查获。目前,南明交警已将该案件移交至交管局案件侦查大队处理,徐某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驾驶证吊销五年内不得重考的严惩。

南明交警提醒:饮酒驾驶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及您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而且严重破坏社会公共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饮酒驾驶,请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驾驶。

冒用他人信息、拒绝吹气检测,醉酒男将面临拘役和罚款!

2023年4月11日凌晨,南明交警七中队民警在花果园惠隆路开展夜间酒驾查缉行动。2时左右,一辆白色轿车进入民警视线,在对该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身上有酒味。于是,民警将其带至安全区域作进一步检测和处理。

违法现场

在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驾驶人支支吾吾称自己叫李某某,但证件没有带,身份证号也记不清楚,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通过公安人脸识别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后,显示驾驶人姓名为平某某。面对询问,平某某仍坚称自己是李某某,并故意不按要求吹气检测。于是,民警将其带至贵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提取了血样进行鉴定。

由于平某某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随后民警将其移交至派出所处理,并告知其于规定时限内到交管局南明区分局作进一步的处理。4月12日,经过鉴定,平某某血样酒精含量为8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南明交警提醒: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违法行为,一旦被公安部门查获,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要时刻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珍惜生命,安全行驶。

道路中央绿化带忙活,“我是在摘中草药”

2023年4月12日16时,南明交警四中队民警巡逻至瑞金南路电脑城路段,发现一位阿姨正在道路中央绿化带忙活,民警赶紧上前制止,将其带到人行道上。阿姨自诉姓罗,因看见绿化带里有中草药,打算翟回家泡水喝。

正在采摘中药的罗阿姨

瑞金路是贵阳的主要干道,临近高峰期车流量大,而道路中心绿化带可能会影响过往车辆,不能及时发现横穿马路的行人,容易造成“鬼探头”交通事故。民警对罗阿姨进行批评教育,罗阿姨保证以后遵守交通规则。

南明交警提醒:中心绿化带是道路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心绿化带内逗留、采摘植物或跨越等行为都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为躲避电子抓拍,他用“拖把”遮挡车牌被处罚

2023年4月12日上午9时许,南明交警指挥中心在例行电子巡查时,发现二戈寨农业银行门口停了一辆面包车,该车违停在路边,用一把“拖把”放在车辆号牌处,把车牌号挡得严严实实。

违法现场

指挥中心立即通知负责该区域的民警进行处理,中午12时许,民警找到了该车驾驶人张某某,据张某某自述,当天路过二戈寨时,看到路边有一家农业银行,想去存钱,于是就抱着侥幸的心理把车子违停在路边网状线上。为躲避电子抓拍,还从车上拿了一把“拖把”将车牌遮住。

民警对张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驾驶证扣9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南明交警提醒:遮挡机动车号牌不仅不能逃避处罚,反而会因此受到加重处罚。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文图:南明交警记者陈洋昕

编辑:汪东伟

统筹:吴亚鹏

编审:干江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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