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问政】@贵阳人,交通安全莫大意!贵阳车主行车记录仪拍下这些惊险瞬间

贵阳网·甲秀新闻讯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插队”变道、转弯不打灯、行人横穿马路……在行车、过路时,常有“险象”出现。近日,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就收到了两段视频——这是两位贵阳车主的行车记录仪拍下的惊险瞬间,险酿成事故。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您在驾车时、过马路时,是否也遭遇过类似的危险情况?您有哪些经历和建议愿意分享?欢迎随时给融媒问政平台留言。


(资料图)

画面一:出租车连续变道,后车急打方向险追尾!

2023年2月2日,车主杨先生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这样一幕:在长岭北路中段上,一辆出租车由最左侧车道连续变更两条车道,将正在直行的杨先生逼停。当时杨先生下意识右打方向盘并急刹车,所幸未发生事故。

“如果我来不及刹车,或者我的右侧有车正在行驶,那就麻烦了。”杨先生表示。

2月8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八分局依法对该出租车驾驶员违法情况进行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画面二:老人带孩子横穿马路,车辆急刹险撞上!

2022年12月26日,车主王先生行车记录仪记录下这样一段画面:正常行驶的车辆面前,突然窜出两个人。王先生急刹车避让,以致于车身抖动,行车记录仪拍下的画面也在抖动。

王先生定神一看,是一位老人带着孩子横穿马路。“那里没有信号灯,也没有斑马线,根本想不到会有人突然跑出来。我当时吓得腿都软了,要是车速再快一点就冲过去了。而且急刹车,也很容易引起后车追尾。”时隔两个月,王先生回想起那一幕仍感到后怕。

针对类似情况,据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法制科民警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您在出行中,还遇到过什么突发状况?您对交通出行有什么建议意见……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分享您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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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高晨畅

编辑:许允丽

统筹:杜立

编审:刘昶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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