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评!新生儿医疗费如何报销?

【市民提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新生儿一出生就住院,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贵阳市医保局】

市民您好,儿童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即可报销从出生之日起的医疗费用。

一、办理方式:

新生儿原则上在户籍地参保。在本市居住的异地常住人口的新生儿,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经取得我市居住证的,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新生儿实行动态参保,监护人应当在其出生后90日内持新生儿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为其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缴费的,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儿童医保报销标准:

(1)普通门诊待遇

各区(市、县)域内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医疗机构等级越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越高,具体为:一级、二级医疗机构报销50%;乡镇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60%;村级(含卫生服务站)报销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基本医保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就医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县级三级医疗机构800元;县级以上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院、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省肿瘤医院为1400元。

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就医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77%,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记者高晨畅实习生张淳凡

编辑:范天一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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